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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政府拟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

时间:2016-09-09 09:37:57   作者:   来源:

8月25日上午10:00-12:00,几内亚政府召开每周一次的例行内阁全体会议;孔戴总统主持了会议,优拉总理、33名内阁部长和3名政府秘书长出席了会议。几政府新闻办在会后发表了会议公报。

公报称,在会议期间,几内亚经济与财政部长卡巴女士(Mme.Malado KABA)向会议报告了有关对政府拨款的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的情况。

卡巴部长表示,为了改善政府对于经济、金融的治理和监督,经济财政部近期委托了一家外部的、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于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第一季度发标的政府拨款的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第三方独立审计。政府投资项目(marchés publics包括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项目、由财政担保的几央行贷款项目、由国家主权担保的外国贷款项目等。

经过梳理,在2013年-2015年第一季度期间,共有146个政府公共投资项目,财政部从中挑选出68个项目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审计,目前已经完成了其中16个项目的审计工作。

初步审计结果暴露出几内亚在公共投资项目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主要表现在:

   1、投资项目的各类文件、工程档案、重要资料等很不完整、不健全;有的项目根本没有保存项目的文件、档案和资料。

   2、一些项目在国家《2015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没有提及或安排,随意性比较大。

3、一些项目没有采用公开招标议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企业,而是采用了“一对一的协商”方式选择实施企业。这种做法违法了几内亚《政府投资项目法》(Code des marchés publics的相关规定。

注:所谓“一对一的协商方式”(marché de gré-à-gré是指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也没有通过小范围邀请招标议标方式,而是仅有一家企业与项目业主单位一对一的协商合同条款。

   4、项目发标过程拖拉,时间拖得太长;

   5、工程工期严重拖延滞后,并且没有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对于延误工期的惩罚措施。

   6、企业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且工期严重拖延滞后的情况下,企业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预付款的利息、滞纳金等。

   7、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没有得到执行。


   针对审计中暴露出来的上述问题,卡巴部长向会议建议,应考虑采用下来措施进行整改:

1、建立公共投资项目文件、工程档案和重要资料的国家档案库,集中统一保管所有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

2、今后所有的公共投资项目,必须与国家制定的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相统一;先有规划、后安排项目,避免随意上马新项目。年度规划中没有安排的项目不能随意增添。

3、对于工期延误、拖延滞后,企业必须缴纳罚款;

4、企业必须缴纳滞纳金和利息。

5、今后,凡是由国家担保的融资项目,不再支付工程预付款,由企业自己垫资开工。

      6、对于负责管理公共投资项目的政府官员进行培训,加强其管理能力。

7、重新定义“大项目办公室”的职能和管理权限。

注:大项目办(Administrsation et Contrôle des Grands Projets et Marchés Publics, ACGPMP)直属总统府管辖,负责几内亚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的大项目,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的规划、统筹、监管等。

卡巴部长建议,今后大项目办只管理前期资本支出的环节,不再管理后期运营的环节。

   8、制订一个适度的项目规模标准,凡是超过这个规模的项目,必须对于授标程序开展事后的检查或外部审计。

9、缩短授标期限;

10、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各个政府部门相同或相类似的物资采购采取集中统一采购的办法。

11、对于2012年颁布《政府投资项目法》 Code des Marchés Publics进行完善和修订。

12、在修订和批准新的《政府投资项目法》之前,相关的整改措施先行施行。

 

 

 

 


驻几内亚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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