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苏丹能矿部长阿迪勒•阿里•易卜拉欣(Adil Ali Ibrahim)和南苏丹石油部长阿瓦•丹尼尔•庄(Awou Daniel Chuang)在喀土穆签署协议,将此前的石油协议及相关经贸安排延长至2022年3月。
根据协议,南苏丹将向苏丹达尔石油作业公司(Petrodar Operating Company)和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Greater Nile Petroleum Operating Company)分别支付每桶24.1到26美元的过境费,以通过这两家公司的运输管线从红海出口石油,并每日向苏丹喀土穆炼厂和姆达巴克尔油站各供应1.4万桶原油。
根据苏丹和南苏丹2012年签署的合作协议,南苏丹向苏丹支付每桶24美元的原油过境费,以及为期3年、价值30亿美元的过渡财政补助。今年10月,南苏丹石油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南苏丹已支付了24亿美元,但无法在年内付清剩余的6亿美元。此前苏丹要求将剩余的款项以实物形式记入账目,而南苏丹希望以支付石油运输费用的方式偿还。
当前,南苏丹原油日产量可达13.5万桶,由于长期内战导致的经济危机,石油收入约占该国预算的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