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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府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经济和财政措施

时间:2020-04-01 12:04:02   作者:   来源:

近日,马政府与私营部门召开系列专题会议,研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马经济造成的影响。会后,经济和财政部于325日公布了具体经济和财政措施

一、税收措施

1. 将综合税(Impôt Synthétique)的申报和缴纳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515日;

2. 暂停所得税(Impôt Revenu)预缴,对旅游业(酒店、餐饮、旅游经营、旅游代理、航空运输)及出口加工企业纳税人,将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截止日期延期到2020630日;

3. 准予在所得中扣除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额外费用或捐赠支出;

4. 531日前暂停税收审计活动和第三方调查(对投机者的调查除外);

5. 但不允许延期申报缴纳增值税(TVA)和工资及相关收入税(IRSA)。

二、财务措施

1. 减轻对违反外汇调回规定企业的处罚,已调回80%的企业不受处罚;

2. 除正常的个人和企业税缴纳期外,还将自动给予额外两个月的期限,免除期间滞纳金和/或滞纳利息;

3. 对尽管有困难仍努力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取消全部税收管制;

4. 对企图在商品价格上投机或恶意囤积库存的企业,将加强税收审计和税收调整;

5. 减征或免征因疫情所产生的额外的社保支出税费。

三、临时性技术性失业扶持政策

1. 暂缓支付社保费

2. 按照《社会保障应急方案》,每月获得补助;

3. 已获得消费贷款和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其贷款到期日推迟三个月;

4. 为维护企业利益,延缓偿付银行信贷;

5. 应于2020年一、二季度缴纳的社保费,准予申请协商延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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