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官方通讯社《阿通社》10月14日发布题为《2021年财政法:规范外贸的海关措施》的报道,全文摘编如下:
《2021年财政法》草案规定了几种海关措施,以纠正外贸中的不协调并加强对其监管。
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草案稿显示,必须使用“远期”(à terme)付款方式为进口业务付款,该方式应在货物装运之日起30天后支付。
该措施不涉及对国民经济至关重要的外贸业务(战略产品的进口,大量消费的食品,对国民经济具有紧急性的产品,国家机构或行政机关进口的产品,以及由经济公有企业进口的产品。
因此,该措施提供了一种融资方式,只有在“金融担保”期满后才进行相应的外汇转移,从而使海关服务可以确保进口货物在在商业、财务票据和技术文件方面严格遵守规定。
在关于草案的解释性备忘录中对此进行了解释,这是“建立一种控制机制,可以在任何资金流动的上游进行干预,从而能够防止任何非法转移资金的企图”。
此外,2021年财政法将仅授予“本国港口公司”或“本国机场管理公司”独家建立位于港口和机场区域的临时仓库的权利。
对于海关区域内的临时仓库,可以由国内港口和机场公司,与国内港口和机场公司合作的主要业务为装卸、仓储、物流和国际运输的公有公司,或由以满足其国际运输以及包裹和特快货运路线的需要的空运、快运及邮递公司建立。
2021年财政法提出的更改还规定了经营者的某些义务,包括需要专门设计用于接收有危险或可能改变其他货物,以及需要特殊存储设施和条件和易腐败商品的地点、空间或仓库。
此外,该草案强调,违法经营者可能“被禁止访问海关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这也意味着在其行为符合现有规定之前将其排除在外贸业务之外。
但是,在禁止决定之日之前装运的货物或已在银行登记的货物不包括在本规定的范围之内。这将有可能“为已超期的货物找到解决方案,这些货物存放在各个仓储区,并且随着停留时间的延长可能会发生降解和变形”。
关于在打击走私活动中查获的商品,2021年财政法明确赋予将其分配给海关的任务。因此,在重新引入走私交易条款之后,当地的反走私委员会将不再能够决定货物的目的地。
此外,新法案取消了在装运货物之前求助于经批准的检验公司进行检验的可能性。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的建议,它还将预先裁定的有效期从六个月提高到三年。
关于给予出口商的便利,2021年财政法规定了一种措施,允许将在报关后可能发生争端的货物放行出口,这一做法是为了避免处理出口业务中的延迟及其可能产生的成本。
至于进口,与半散件(SKD)和全散件(CKD)配件有关的进口品,如果是用于国民军经济部门车辆组装的活动,可免征关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