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夏新华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非洲法律文化史》(项目批准号为06BFX009)
成果的学术价值
任何对法律文化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说都是历史研究。非洲法律文化不仅是非洲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法律文化理论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分析对象。开展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其学术价值在于:
第一,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不仅可以推进国内非洲法研究的深入,而且对非洲文化的研究也是极其有益的补充。无论是对非洲学界,还是对法学界而言,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均是填补空白之作。
第二,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可以为中国的法律文化的理论研究提供新的视野和思路,为法理学上进一步阐释法律文化理论提供了典型个案,并且可能会对法理学研究所得出的普适性结论提出质疑和挑战。
第三,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可以加深对非洲大陆法律文化的发展及其现代化的了解,进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借鉴。中非之间日益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需要法律制度层面的了解,更需要认识制度所依存的法律文化。对于当代中国所面临的诸多法制难题,非洲同样作出了自己有益的尝试,其经验教训对我们都有启迪意义。非洲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中国法治的资源取向及法治模式的构建是有借鉴意义的。
第四,开展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有助于增进中非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巩固中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