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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商务部对二手车进口申报出台新规定

时间:2011-06-10 10:16:27   作者:   来源:

喀麦隆商务部长姆巴尔加?阿坦加纳-吕克-马瓜尔签署公告,为方便进口二手车,喀麦隆商务部从2011年1月10日起成立进口二手车专门窗口,受理进口申报。申报者需提供下列资料:

  -- 进口者或使用者在外贸申报窗口支付的2000非郎或4000非郎的收据;

  -- 提单或车辆购买发票;

  -- 口者的税卡;

  -- 进口者护照或居住证复印件。

  喀麦隆商务部要求杜阿拉港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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