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年里,加纳一直在努力解决一些经济问题,其中包括发电的下降和生活成本的增加,导致通货膨胀的增长。加纳税收制度一直被认为是非洲大陆上较低效率的税收制度之一。然而,加纳政府已经投入了很多努力去纠正目前困扰国家的问题。2015年该国议会颁布了一项新的所得税法,这一法案有望取代2000年的国内税收法案。税法涵盖了提供金融服务、矿产和采矿业以及石油等行业的经营业务。
下面是一个牛津的报告,可作为对改过感兴趣的投资者的指导,德勤会告诉投资者需要知道在加纳所得税立法中的几个重要的事情。
从报告中,这里有四件事,投资者需要注意:
纳税人类别:
在加纳,纳税人被分为四类,分别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和信托公司。当在规定的时间需要纳税时,集团里的企业是分开的,不允许文件合并纳税申报。公司也被征税除了股东。加纳的纳税年度从一月到十二月。公司被允许选择自己的日历年,而个人和合伙企业使用常规的日历年。
税率和激励:
加纳的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采矿业和石油勘探部门支付的税率最高为35%,而酒店税率则是22%。据报道,加纳政府提供各种免税和根据企业的行业或位置来衡量投资者税收优惠。比方说企业经营的农业加工,农村银行和废物处理部门在临时特许经营期缴纳企业税的1%。
非居民单位/个人的税收:
加纳居民和非居民人士开公司均以同样的方式纳税。非居民个人仅缴纳在加纳所得计算的所得税。个体如果他或她在加纳的时间超过任何12个月或者是至少183天将被列为定居居民的纳税模式。
企业法人课税:
如果一个公司被纳入加纳法律或有其管理和控制其业务在加纳超过一年时间就必须纳税。另一方面,非居民公司,只根据在加纳的收入来源来征税。除非该公司在加纳是永久性的,这个公司的全球收入应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