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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坦桑尼亚投资指南》的增补说明三

时间:2016-01-21 11:04:12   作者:   来源:

根据近日坦桑内政部移民局颁布的最新规定,达市尼雷尔国际机场移民局可以签发有效期三个月的商务签证(Business Visa)。为保证《坦桑尼亚投资指南》及时更新,我处特将办理该签证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作为第八章工作签证中第一部分第(二)项第4点内容,详情如下:
        商务签证:2016年1月19日,坦桑内政部移民局正式授权达市尼雷尔国际机场移民局办理商务签证(Business Visa),其余各个边关移民局不具备签发的权限。办理费用为入境签证费50美元,商务签证费200美元,共计250美元。该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持有人于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在坦短期工作。
        持有人应在三个月有效期内,根据工作性质和期限的不同,及时向劳动部提出申办6个月期的短期工作证(Short Term Work Permit,简称STP),或长期工作证(Long Term Work Permit,简称LTP,A级有效期5年,C级有效期2年)。在取得劳动部签发的STP或LTP后,即可赴内政部移民局办居住证(Residence Permit,简称RP,STP有效期6个月,LTP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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